学术型硕士金融学专业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204 门类/类别:经济学 学科/类别:应用经济学
专业介绍
金融学(经济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科始建于1993年,目前形成了学科体系较为完整、师资力量雄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良好局面。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金融学方向),金融学学术硕士和金融专业硕士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金融学专业于2005年被批准为市级专业品牌建设项目,2007年成为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08年成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项目,2013年先后获批北京市和教育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9年获批“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和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金融学教学团队于2010年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012年被评为市级学术创新团队,2013年获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金融工程专业于2012成为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3年成为市级新专业建设项目,2014年成为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示范专业;金融工程教学团队于2016年获校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获市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导师队伍
金融学专业现有专职教师3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4人,讲师11人,26人拥有博士学位(博士后5人),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以及英国、日本等国际知名高校。多位教师担任中国金融学会、中国投资协会、北京金融学会、北京国际金融学会、北京市区域经济学会等组织的常务理事、理事、会长,荣获北京市新世纪百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人,长城学者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人,校优秀教师3人,师资力量雄厚。近三年,金融系教师在《金融研究》《财贸经济》《Emerging Markets Finance and Trade》等CSSCI、SSCI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课题70余项。金融学教学团队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
金融学硕:培养德才兼备、具备坚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功底、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够把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具有较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能够独立在金融机构、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各年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95%获得留京就业机会,其中20%考取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等校博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等单位工作。
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国际经管学院)
一、基本情况
金融学始建于1991年,是北京工商大学特色优势学科,拥有“金融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8年成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和国家特色专业建设项目,2018年获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1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1年起,国际经管学院有效整合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机科学等优质学科资源,依托我校金融学硕士学位点,开始招收金融学(金融科技方向)研究生。
学科带头人龚六堂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规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研究基金。
二、培养目标
金融专业(金融科技方向)培养具备坚实的金融学理论功底,准确把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系统掌握现代信息科技理论知识,并能运用科技手段和新技术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创新,能够独立在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工作的专业人才,以及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为金融数字化发展;公司金融与数字治理;货币理论与数字货币
四、导师队伍
我系师资阵容强大、力量雄厚。现有指导教师12人,其中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0人,100%具有国际或国内一流大学博士学位,70%拥有海外留学或科研经历5人。多名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京市金融学会理事。教师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北京市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第三届孙冶方金融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发起建立“数字经济研究院”,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原副局长、巡视员白津夫担任院长,承担国家发改委、北京市科协等多项政府课题,多项研究成果被中央政研室内刊转载、获中国人民银行和北京市政府批示,出版代表性著作《央行数字货币:理论、实践与政策研究》,成功举办“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学术论坛”、“央行数字货币专题研讨会”等系列学术活动,为持续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首都“四个中心”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系与中国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况客科技等20余家国内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共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聘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银行、中信银行、中科柏诚等国内顶尖机构的著名专家和金融人士为校外导师,为研究生提供充分的实习和实践机会,人才培养质量日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五、就业前景
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凭借科技优势在求职银行、券商等传统金融及监管机构时更具竞争力,也可以转向快速成长的新兴金融科技企业从事数字化金融场景的搭建、设计和创新工作,薪资待遇优厚,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专业概述:
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它对各国和全球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先进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大大丰富和扩展了我国金融新兴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在各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在本科金融专业下设有金融理论教研室和应用金融教研室,拥有一批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师资,并且在相关学科,如会计学、企业管理设有硕士点,在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等本科专业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从而为相关课程的开设和本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现从事金融专业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共有19人,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其余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有3位教师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3位教师担任过相关专业与金融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好的硕士生培养经验。近年来,金融专业教师发表了百余篇科研论文。
培养目标:
本学科之旨在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原理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具体工作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具体工作和中高层次的金融管理实务工作。
研究方向:
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1、 公司金融
2、 金融市场与金融管理
指导教师:王常柏
本方向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各主体的行为规律,研究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投资基金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关注国内外金融热点和理论前沿,对金融市场交易制度规则的规范发展、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关系、金融资产定价、金融衍生品交易等进行重点研究。
金融学简介
沈阳化工大学金融学硕士属于应用经济学硕士学科的一个方向,学位授予权获批于2012年,依托的学校本科专业为金融学专业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均于1995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办学历史比较悠久,学科发展基础较好。
研究方向:金融资产定价、金融产业组织、区域金融与产业结构、农村金融、金融生态环境等。
开设的核心课程:金融风险管理、中级金融理论、公司金融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经济计量学、金融经济、证券投资等。
培养过程以课程学习、学术调研与实践、学术报告、学位论文撰写为主,实行导师制管理、个性化指导、家庭化培养。教学以课堂讲授和学术问题交流、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活动等。在教学上,强调打好学生的学术基础,结合现实中的金融现象和问题,注重学术能力与金融实际发展相结合;引导和培养学生从事金融科研的兴趣和爱好,夯实学生的科研基础,培养学生掌握处理和分析金融数据,从而进行金融实证研究的能力。在课程考核方面,采取突出科研实践能力培养的考核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到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金融财税部门及政府机关从事银行、证券、期货、理财咨询服务。
该专业2018年招生(学术,全日制)
专业点分布院校
学术型硕士金融学专业全国共有129所院校,详细地区院校分布请查看下方内容。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辽宁:
沈阳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吉林: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江苏:
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
江西财经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河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中原工学院
河南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湖南: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广东: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重庆: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
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新疆:
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