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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财政学专业

发布时间:2024-07-10 12:06:38             标签: 学术型硕士经济学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财政学        专业代码:020203        门类/类别:经济学        学科/类别:应用经济学



  专业介绍


财政学、税务

  经济学院财政系现有财税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94%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多名教师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二十余项,在《经济研究》《财政研究》《税务研究》《中国软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一百多篇,在区域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研究等领域特色显著。多名教师担任国家教育部、社科规划办等部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评审专家、绩效专家。聘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等部委研究员和业内精英30多人担任校外导师。

  【财政学】
  财政学硕士点于2003年获批招生,依托财政系、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校级)、财税研究中心办学,是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等学会理事单位。《财政学》获北京市精品教材立项,是北京市示范课程,拥有本、硕、博和博士后流动站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长期受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对全市各类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师生普遍参与,曾获北京市市长批示,形成了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
  培养目标: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咨询机构等部门,培养掌握系统的财政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熟悉当代理论前沿、财政制度,具备继续深造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政策分析、财税实务、预算管理,金融、财会、资产等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就业面广、质量高,包括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各大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四大等财税或战略咨询机构、大型国企和外企等。80%以上在北京就业,薪资排行名列全国前列,部分研究生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博士继续深造。

  【税  务】
  税务专业硕士点于2010年(全国首批)获批招生,依托财政系、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校级)、财税研究中心办学,是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等学术团体理事单位。多次获得全国税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大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案例教学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项。拥有科技部绩效评价中心等15个高水平实习基地,聘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等部委研究员和“四大”等咨询机构的业内精英30多人担任校外导师。多名研究生通过考试获得CPA和TA资格。
  培养目标:面向财政、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部门,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税收基础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税务实践技能,具备税务分析、评估和规划能力,能够从事涉税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就业面广、质量高,包括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各大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四大等财税或战略咨询机构、大型国企和外企等,不少毕业生成长为税务总监、财务总监、审计总监等,80%以上选择在北京就业,薪资排行名列全国前列,部分研究生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博士继续深造。

  财政学专业研究方向
  (一)财政理论与政策。
  研究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基础理论,现代财政制度,政府间财政体制,财政管理,财政政策等。
  (二)税收理论与政策。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国家税收基础理论,税收制度,税收体制,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税收政策等。
  (三)政府预算与会计。
  研究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相关问题,具体包括:政府公共预算理论,政府预算制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会计等。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研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问题,具体包括:PPP基本理论、PPP政策、PPP立法、PPP财政管理、PPP税收管理、PPP预算绩效管理、PPP财务分析、PPP资产负债管理、PPP投融资等。
  (五)数字财政。
  研究财政数字化相关问题,具体包括:财政管理理论、数字化技术、财税政策评估、财政大数据应用等。
  (六)卫生财政。
  研究卫生财政相关问题,具体包括:卫生财政理论与政策、卫生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卫生财政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卫生财政与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本专业研究涵盖现代金融学宏微观领域,包括货币理论与政策、商业银行体系运行与管理、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产业金融、互联网金融以及辽沈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热点问题等。

  上海社科院经济学研究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所(前身为部门经济研究所)已有近40年的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经验,自1979年起开始招收应用经济方面的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经国家学位办批准获产业经济学博士点,2001年设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05年获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60人,高级职称占教师队伍比例的88%,中青年教师占51%,教师队伍中85%以上的拥有博士学位,30%以上教师拥有3个月以上在海外高校和科研单位学习与工作的经历。近40年来,应用经济研究所先后共招收硕士研究生近800名,招收博士研究生超过200名,毕业生的培养质量也受到用人单位与社会各界的好评,许多人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
  在长期的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过程中,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始终坚持理论前沿和现实前沿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理论支撑、现实应用为目标的学科定位,始终聚焦现实问题的应用经济学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改革的每一次重要突破,都包含着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所的重要贡献。20世纪80年代,应用经济所牵头组织的上海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上海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了国务院会议纪要,成为上海改革发展的奠基之作;最早系统研究浦东开发开放,长期关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研究中,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所都做出重大贡献。
  在学科理论研究创新方面,在产业经济学理论、区域和城市经济学理论、创意经济理论等方面,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学科团队研究人员在国内顶级期刊发表一系列论文,出版了《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创意产业》、《房地产经济学》、《旅游管理》等体现学科体系框架和应用经济理论的专著150多部,以及数以千计的应用经济研究论文。其中,两大成果分别获得第一届和第二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许多论文和专著被评为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在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财政学是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设在经济学院。
  学位点现有教授2名,副教授1名。学位点负责人为周小梅教授/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规划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经济问题》、《农业经济问题》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3部。学位点主要学术带头人有:毛丰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6项。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财贸经济》、《经济学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期刊杂志发表30多篇学术论文,文章先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人民网、光明网和《高校文科文摘》等国内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报道和转载。出版专著3部。郭宏宝副教授/博士,主持教育部规划项目2项,在《财贸经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税务与经济》、《税务研究》等刊物发表2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专著1部。

  学位点现有3个研究方向:
  (1)财政理论与政策:本方向主要研究政府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的理论和政策。培养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高级人才。
  (2)公共管理理论与政策:本方向重点关注公共财政体制和政府管制政策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动态关联性。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区域发展规划的高级人才。
  (3)公共支出与社会保障:本方向围绕公共支出与社会保障问题展开研究。培养在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及高等院校工作的高级人才。



  专业点分布院校


  学术型硕士财政学专业全国共有70所院校,详细地区院校分布请查看下方内容。


  北京: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财经大学


  辽宁:

  沈阳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江苏:

  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浙江: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福建: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河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

  中南大学


  广东: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重庆:

  重庆工商大学

  陆军勤务学院


  四川: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贵州:

  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


  甘肃: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新疆:

  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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