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接收调剂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0 09:12:09
1.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相关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方可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3)拟调入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按拟调入院(系)的规定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
(4)经复试被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5)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6)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