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2023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1月25日起)
辽宁省盘锦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于2024年1月25日起每周二办理领取。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办理两种服务方式。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他人代领时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
3、取证地点: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8号窗口领取(兴隆台石油大街176号)。
二、邮寄办理
1、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2、成绩合格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3、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4、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放入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5、邮寄服务咨询电话:电话:0427-8650202
文章原标题:关于发放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内容来源:盘锦人事考试网http://123.190.194.148:7031/
原文地址:http://123.190.194.148:7031/ww/z/a/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84f6a140b9b8d80140b9d0476d0001&articleId=8abd30347152d5870172a14b7d540014&selecte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