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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发布时间:2023-07-18 14:17:29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网开通时间:4月6日0时-6日12点


  调剂意向网开通时间:4月1日0时-5日24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以安全、公平、科学为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


  表1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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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02.jpg

大连海事大学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03.jpg

大连海事大学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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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各专业研究方向名称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下载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39/6409.htm)中查看。


  二、调剂条件和遴选原则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三、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所有校内和校外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0点至4月6日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23年4月6日12点-7日上午9点学校通过“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如果考生7日上午9点前未收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在“调剂网”上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通知发放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余额的120%(具体见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如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再次开展后续批次的调剂工作。如需要调剂,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调剂通知。


  4.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日程见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5.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调剂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待录取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则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发布相关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有按规定享受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初试网报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必须在调剂网报名结束前,与调剂报名学院联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修改申请内容应包含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4月底之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纸质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模板和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如在2023年4月底前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未按照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参加调剂专业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调剂专业不予录取该考生。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 dlmu.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见表2。


  表2各学院联系方式


大连海事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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