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冶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
依据《东北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总分不低于315分,其中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外国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不低于75分,业务课二不低于75分。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及计划余额人数:
①[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外国语科目要求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要求数学(一)或数学(二);计划余额人数9。
②[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外国语科目要求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要求数学(一)或数学(二);计划余额人数14。
3.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程序安排
调剂报名、确认等环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须于4月6日0:00-4月6日15:00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复试通知确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发送复试通知后1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
(三)资格审查
时间:4月9日8:30-9:00
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冶金馆311A室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大学冶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安排
专业测试:
时间:4月9日9:30-12:00
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冶金馆313室
综合面试:
时间:4月9日14:00-17:00
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冶金馆301室
(五)待录取通知确认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1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专业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请考生结合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和复试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和交通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和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分数满分220分。
1.专业测试满分120分,2.5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约20分钟。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具体要求关注录取后续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专业素质和能力参考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
(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在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范围内,按照调剂名额的150%确定复试人数,根据初试总分由高至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则进位原则,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测试+综合面试)。
(五)录取规则
依据考生调剂专业,按照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测试成绩低于5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四、联系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冶金学院教学办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324(仅限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联系邮箱:lul smm.neu.edu.cn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调剂录取考生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入学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
3.一经被我院录取,不得调剂其它院校、专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冶金学院,如有同国家、学校政策不符,以国家、学校为准。
东北大学冶金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