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办法。
1.接受调剂的专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只接受外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全日制考生调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专业调剂条件高于此要求,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调剂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及《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时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
6.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中相关专业的调剂初试成绩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中相关专业的调剂初试成绩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中相关专业的调剂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7.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8.申请调剂考生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缺额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多于一个申请专业(即:重复申请)以第一时间申请的调剂专业为准(注:(1)不同专业代码、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同一专业代码不同研究方向均视为不同专业。(2)不符合国家与我校调剂条件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计入重复申请的数目内)。
9.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校一概不做解锁操作,请考生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您调剂到其他学校的时间。
10.各二级学院(医院)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拟参加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务必在2小时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接收复试的考生需按二级学院(医院)要求提交材料。
11.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6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受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12.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小数点进位制);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13.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原则,择优调入。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4.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和国防生的调剂。
15.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的调剂申请,只接受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16.我校不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调剂。
17.调剂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18.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在我校此次调剂选拔范围之内:
(1)我校调剂复试,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
(2)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在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出的待录取通知的考生;
(3)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19.调剂复试的办法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医院制定并通知。
20.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该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59596191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