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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国际法学专业

发布时间:2024-07-16 14:18:16             标签: 学术型硕士法学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国际法学        专业代码:030109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专业介绍


  研究方向: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科一直以服务和对接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战略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宣布,在上海政法学院建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基地成立后,国际法学科围绕基地的研究使命,开展了一系列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20余次。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挂牌成立,本基地是当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四个司法基地中唯一一个京外基地。上述两个基地成立后,国际法学科在“上合组织研究”、反恐与国家安全、“一带一路”中的国际投资问题、国际争端解决等方向上形成很强的学术影响力,成为国家及地方决策的知名智库。

国际法学科简介

  北京工商大学国际法学科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相关国际法问题为研究对象,以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为服务对象,致力于打造国际法学与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纠纷争端解决机制等相融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本学科2019年开始招收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手段上采用双语教学并辅之实务技能训练,侧重培养具有高水平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现设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与争端解决三个研究方向。
  本学科现在以海外利益保护研究中心为科研平台,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致力于中国企业海外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近年来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等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政法论坛》《法学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多部。
  本学科现有三个研究方向。(1)国际金融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金融法基础理论,国际货币法理论,国际金融安全机制,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机制,人民币的国际法问题,巴塞尔银行监管机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机制,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的问题等。本方向主要采取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培养手段上采用双语教学并辅之实务技能的训练。(2)国际投资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投资法理论,跨国公司法问题,外商投资法问题,WTO法律问题,投资与劳工保护问题,投资与环境保护问题,区域性投资一体化机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投资法律问题等。本研究方向是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强调外语基础,加强与监管部门和产业界的交流和互动,培养学生对相关产业和国家经济发展趋势的整体观。(3)国际商事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在国际商事交往中,ADR机制越来越多地被跨国企业和法务人士所关注并应用,如何通过适当的机制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成为理论和实务中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方向主要研究国际商事仲裁基础理论和实践、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等ADR制度。通过理论学习、流程模拟、实务训练等内容,力求培养熟悉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基础理论,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参与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

  国际法学硕士点拥有2名研究员,1名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涉及国际投资法理论与实践、WTO法律规制与实践、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环境资源法、海洋法、海商法、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学科点科研实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授课内容注重系统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国际、国内学术交流频繁,学术气氛浓厚,师生比高。

  导师介绍:
  王海峰:博士、研究员、上海市浦江人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近百篇,专著及合著数十部,主持或参与国内外课题等多项,研究领域: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
  金永明: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领域:国际法、海洋法、中日关系。
  学术成果:出版学术专著10部,主编和合著多部,在国内发表论文8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4篇),境外论文16篇、文章10篇,国内文章150余篇(《中国日报》40篇),新媒体文章60余篇,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专报3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专报8篇,获奖论著6项,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海洋课题15项,主办及参加重要海洋会议、咨询会议多次,多次接受国内外媒体海洋问题专访。
  学术兼职: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中华日本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海洋战略研究室主任、特别研究员;中国太平洋学会特聘研究员;国观智库资深研究员;香港亚太研究中心研究员;东亚国际法论坛(中国)秘书长等。上海市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彭辉: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2013-2017年),先后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2014.9-2015.9),香港大学法学院(2014.1-2014.2),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研究所(2013.9-2013.12)(2009.3-2009.9)进行访问交流,现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法治蓝皮书》调研版执行主编等职。研究领域为法律实证研究、司法改革、法社会学、知识管理等。迄今为止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4部,在《现代法学》、《法学》、《科学学研究》、《社会科学》、《法律实证研究》等发表CSSCI来源期刊30余篇,负责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其余课题30余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获得获得“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二等奖,第六、七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二等奖,第七届“全国优秀皮书报告奖”三等奖,第五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优秀论文奖等。

  国际法学科包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航运法等方向。学院鼓励并为研究生提供各种机会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深造和交流访问;每年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教授来校就国际法学科热点和前沿问题开设全英文课程或讲座;学院通过各类模拟法庭赛事,综合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学院学生参加了十多种国内外高层次模拟法庭竞赛,多次获得冠军。学院在国内多家法院设有实习基地。积极鼓励硕、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法领域的全国性年会,鼓励硕、博士研究生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通过每年举办的“明珠之光”系列讲座、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开拓硕、博士研究生国际视野,点亮学术人生。

  国际法学是隶属于2011年获批的一级学科学位点法学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本学位点紧密联系浙江省这一沿海大省、宁波市是我国第二大港、浙东商贸中心、海事法院所在地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我国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实际和特点,在国际电子商务法研究方面起步较早,成果显著,特色鲜明,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研究发展迅速,居全国先进水平。
  近3年来,学位点主持各类科研项目近5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司法部、省哲社规划基金等省部级项目10项;总经费达50多万元;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8部;科研奖励10余项。
  学位点现有教授3名、副教授5名、讲师2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名。
  学科带头人刘满达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宁波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出版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是国内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术负责人尹力副教授,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的研究,主持省市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2部,发表论文30余篇,获省市级奖多项;学术负责人谢晓彬副教授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投资法的研究,主持司法部、省市课题近10项,出版专著、教材3部,在《政法论坛》、《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获省市级奖多项;学术负责人石慧副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的研究,出版专著、教材5部,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省、市社科课题10余项。
  学位点设有三个研究方向:(1)国际公法;(2)国际私法;(3)国际经济法。



专业点分布


  学术型硕士国际法学专业全国共有76所院校,详细地区院校分布请查看下方内容。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

  河北经贸大学


  辽宁: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江苏:

  扬州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福建: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

  山东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

  郑州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贵州: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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