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校(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现将我校(院)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情况及要求进行公布,欢迎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
一、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院)具体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具体调剂要求
我校(院)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及具体调剂要求如下表:
三、调剂程序
我校(院)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所有调剂专业信息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意向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正式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拟报考我校(院)的考生应于4月7日上午9点前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在网上调剂系统报名并填报我校(院),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我校(院)不设其他途径受理考生调剂申请。
初审条件合格的考生,我校(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关注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我校(院)会根据录取排名成绩和调剂缺额,从高至低依次向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院)待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院)会依次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不予取消,考生须严肃对待,审慎考虑。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我校(院)调剂考生复试拟定于2023年4月11日-12日举行。其中,4月11日上午9:30-11:00组织考生报到,并开展资格审查。4月11日下午至12日各专业开展复试。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式同我校(院)一志愿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以我校(院)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10-62804348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