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代码:030103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专业介绍
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部门行政法、宪政与国际政治、上合组织法治研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先后获以下学科称号:上海市重点学科(2006)、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009)、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2010-2012)(2013-2015)、上海市一流学科(2012-2015)、上海市高原学科(2015-2020),本学科在学校整体学科布局中属于第一梯队的“扶强学科”。秉承“推进法学研究、昌明行政法治”的理念,行政法学科不断凝练特色方向,“行政法治基础理论与应用”、“部门行政法与科技法”、“中国宪政与中国政治”等方向在全国名列前茅。
1、学科概况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主要研究宪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及其实践,是法学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我校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点设立于2012年,具有稳定合理的学术梯队,教师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在国家权力监督和公民权利保障、比较宪法研究方面形成特色。
2、研究方向
(1)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研究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对国家权力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体包括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问题。
(2)比较宪法研究
本研究比较宪法学方向主要研究不同国家的宪法理论与宪法制度的异同,突出对不同国家宪法的差别及其实践上的各自特色的剖析,既有国别性的研究,也有比较性的研究。
3、培养目标
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研究方向的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能够独立从事本学科研究与应用的高级科技人才。
指导教师:傅林、吴常青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专业硕士点之一,历史上曾经出过潘念之、浦增元、杨海坤等法学大家。现有3名研究员,1名副研究员,2名助理研究员。其中,2人担任中国法学会下设研究会副会长,1人担任上海市法学会下设研究会会长,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奖励计划,1人获得过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研究方向涉及宪法司法审查研究、政府行政行为规制问题、公务员制度、港澳台法、党内法规等研究。学科点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授课内容注重系统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硕士生通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较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学科点老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国内外法学及人文社科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十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哲社基金、司法部课题等在内的国内外各类项目数十项,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在内的各类奖励多项。
导师介绍:
叶必丰:法学博士,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中国行政法理论、行政行为学说、地方合作法治等。
殷啸虎:民盟盟员。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研究员,曾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副主编,《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常务副主编,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员常务理事、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等。曾经担任上海民盟市委常委、上海中山学社副社长等。第十、十一、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常委。
长期从事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以及中国民主政治的教学和研究研究,开设宪法学研究、人权法学等课程。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等讲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民主党派践行协商民主的路径和方式等课程。先后担任上海市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上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成员。出版《近代中国宪政史》、《新中国宪政之路》、《宪法学要义》、《感悟宪政》、《实践中的宪法》、《法治的品格》、《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以及《古代衙门》、《秦镜高悬:中国古代的法律与社会》等著作,主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通论》、《上海市公务员依法治国知识读本》以及《宪法学》教材多部。2003年获第二届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肖军: 法学博士,现为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先后多次,约四年访学留学于日本东京大学、一桥大学和德岛大学;已出版著作3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和省部级课题4项。长期从事行政法学,尤其是城市规划法、比较行政法方面的研究和教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和教育法学、港澳台法。每年招生规模约35-45人。学科开设传统、基础专业课程和立法学、部门行政法、经济行政法、行政法学案例分析等特色课程,从基础理论、前沿理论、规范方法等方面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近年来,学科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两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和青年项目四项,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及上海市社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二十余项。出版个人专著、编著、译著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省部级奖项十余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自2003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学位授权点的标准进行建设,狠抓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培养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作风精良的教学科研队伍,为国家和地方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培养适应我国法治建设需要,具有坚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能力和实务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企事业单位与法治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点分布院校
学术型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全国共有94所院校,详细地区院校分布请查看下方内容。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
山西大学
辽宁: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
黑龙江大学
上海: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江苏:
扬州大学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福建:
厦门大学
江西: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
山东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湖北: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武汉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