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工作组织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基本要求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5月19日。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并提前电话通知相关考生。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复试人数名额确定原则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实际参考考生人数及招生计划分配情况,确定复试资格线:
工学:英语40分,数值分析40分,专业课60分,总分165分。
管理学:英语40分,运筹学40分,专业课20分,总分10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如下:
(1)上线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量的学科,等额复试。
(2)上线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量的学科,差额复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具体复试人员名单。
(3)由于各个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有限,考试成绩合格和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代表拟录取。
3.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构成等),相关安排详见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或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考核,总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试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拟录取名单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提供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2.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综合素质考核中还需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再次复试前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采用复试专家集中线下复试模式。复试注意加强专业知识考核,复试由各学院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时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均要做好录音录像,并将电子记录保存一年以上。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要根据每个考生的答题情况当场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小组审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报到时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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