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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30 09:30:3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院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经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一、我校考生进入相应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对于报考我校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满分=150

社会工作

353

45

68

马克思主义哲学

323

45

68

外国哲学

中国哲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26

45

6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青年学


  二、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复试程序


  1.复试面试


  (1)考生候考。考生应按照我校研究生部工作人员指令在相应候考教室候考、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面试考场后,应按照复试小组的相关指令参加面试。


  (2)复试小组面试。复试小组应当在指定教室开展复试面试工作,按要求对考生进行提问,令考生即时作答。


  (3)复试过程记录。每位考生的答题过程,均将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远程标准化考场监控系统或我校自设录音录像设备予以全程录音录像。


  上述录音录像过程,不涉及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合议的过程。


  上述复试记录过程,统一由研究生部存留、备查。


  (4)复试成绩生成。考生的复试面试成绩按规定当场生成,由复试小组统一汇总后交由研究生部工作人员保管。复试小组在完成全部复试面试任务前,不得提前撤离考场。


  复试及总成绩的合成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完成。


  2.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将侧重于综合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3.再次复试


  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24~27日进行;调剂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4~17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将在考生复试报到时书面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三)复试地点


  我校综合教学楼五层,具体教室信息将于考生报到时书面告知。


  三、复试比例


  在综合考虑我校一志愿及调剂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最高不得超过300%。


  在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我校将按照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向社会发布接受调剂信息并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通过调剂报考进入复试考生


  1.在本校一志愿生源无法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受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录取。各专业接受调剂生源的具体缺额情况,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将按国家规定提前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且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相关专业的调剂窗口在关闭后是否需要再次打开,由各专业导师组根据进入调剂库的考生情况决定。如需要重新开启调剂窗口的,我校会按国家要求,提前将开启和关闭调剂窗口的时间提前向社会发布。


  2.调剂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制定的复试基本条件。其中:


  (1)申请调剂的考生,其参加初试所报考的专业,应与其所要申请调剂的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类别。


  (2)申请“社会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调剂的考生,其参加初试的“外国语”考试科目应为“英语(一)”。


  (3)初试成绩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遴选工作由各院系专业导师组,按照学校及院系所制定的调剂复试标准集体完成。对于具体遴选结果,我校将及时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部官方网站上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予以公示。


  4.调剂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后,系统自动解锁时间为24小时。


  五、复试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实践环节考核的要求,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


  (一)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3年复试工作一律采用考生到校参加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上述复试考核过程均将予以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及组织形式


  1.复试专业课笔试,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


  2.复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与考生以现场即时交流的方式进行。复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总分满分均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20~30分钟。


  其中,专业课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等;外语听说能力,侧重于考察考生利用外语(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


  同一专业面试的复试小组有两组以上的,考生、复试小组成员、复试题的选取,均严格遵循“三随机”要求,必须由相关人员现场随机形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预先得知参加复试考生的任何信息。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办法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主要通过以下两个工作环节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工作:


  (一)复试面试阶段


  复试专家组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综合性评价。


  (二)拟录取阶段


  研究生部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研究生部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均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七、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加分原则和依据


  (一)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方法。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经研究生部统一进行匿名化处理后,交由专业课老师评阅,并按规定将成绩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部;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均需当场给出成绩,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按研究生部要求在第一时间提交至研究生部。


  复试考生成绩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第一、复试总成绩<60分;


  第二、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国家初试分数线标准;


  第三、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国家初试分数线标准;


  第四、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国家初试分数线标准。


  对于按规定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其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参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标准执行。


  对于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其考试时间安排等情况,以我校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为准。


  2.复试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共同构成,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考生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20%。


  (二)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没有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因此上述情况考生不涉及加分问题。


  对于需要按规定予以加分的考生,我校的加分原则,是在严格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考生的加分项目得分,在计算考生“初试总成绩”时予以合成计入,并带入最终总成绩的合成。根据相关规定,我校考生可能涉及的相关加分项目及其依据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名单,将按照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折算办法


  (一)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初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其最终总成绩的60%;复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40%;


  对于上述初试、复试成绩各项权重分配,具体情况以下述计算公式表达:最终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150%+初试政治成绩×150%+初试专业一成绩+初试专业二成绩)+政策性加分×120%]÷6}×60%+(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复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20%)×40%。


  (二)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


  初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其最终总成绩的50%;复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50%;


  对于上述初试、复试成绩各项权重分配,具体情况以下述计算公式表达:最终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150%+初试政治成绩×150%+初试专业一成绩+初试专业二成绩)+政策性加分×120%]÷6}×50%+(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复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20%)×50%。


  九、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经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复试。


  十、录取工作


  1.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工作原则,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综合考核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成绩是录取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3.定向就业的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名单确定之前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书。


  4.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按规定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可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


  十一、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考生查询复试名单时间


  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条件,我校已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研究生部网站发布。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将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前通过研究生部网站发布;对于调剂报考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将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前通过研究生部网站正式发布。


  2.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时间


  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暂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对于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前。


  3.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网址


  https://www.zytx.org.cn/yjsj/zsgg/届时考生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查询即可。


  十二、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


  本单位招生工作按照一级管理模式运行,各院系在研究生部统一部署和协调下,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十三、重要信息公示


  我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是否招收调剂生,开启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四、复试费缴纳及复试体检要求


  对于复试费的缴纳,将按相关规定在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补缴。


  对于复试体检工作,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复试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


  对于复试工作全过程,包括考生资格审核等复试准备工作过程,我校均予以全程录音录像。


  学校监察部门依职权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考生如对调剂遴选及复试、录取结果提出异议,可通过拨打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或者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监督电话等方式进行。


  对于考生针对调剂、复试、录取结果所持异议,考生应当先向我校研究生部提出。研究生部根据考生异议具体内容,会同相关院系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予以解释。对于研究生部的解释仍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监察部门提出复议或举报。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举报;如考生对我校处理结果仍持有异议,可按规定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提出复议或进行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我校专门设立受理监督举报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专用电子邮箱为:yjsc cyu.edu.cn。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部专用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8567509(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业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监察部门专用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8568018(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业务!);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