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拟录取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拟录取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三)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五)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由校医院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有缺考的考生。
5.未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要求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更多内容尽在中课网校最新资讯考研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