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与程序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与时间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在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复试的方式、专业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制定《调剂办法》。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初步名单。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要求,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初步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报考或申请调剂到山西大同大学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
报考或申请调剂到山西大同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可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总分分数线50分,单科成绩可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单科分数线10分。
考生专业背景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专业要求以及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学科(专业)的专业目录要求。
2.进行资格审查。
对进入复试初步名单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报考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加分证明材料等,并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确定复试最终名单。
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差额要求,提出最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2轮以上核对,并经核对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确定。复试(含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复试方式及内容。
1.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考核方式。现场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部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含政治思想认识与心理状况测试等内容。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及时向校研究生工作部提交考生复试成绩及全部复试过程资料。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过程资料由校研究生工作部集中统一归档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成绩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办公室统一计算。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
体育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含专业技能现场测试),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体育专业复试工作细则与流程另行发布。
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占3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1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
其他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政治思想与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占40分,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20分。
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6+复试成绩×0.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向社会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录取与复议。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录取,统一由研究生工作部通知本人。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书面提出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入学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符合录取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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