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分数线
三、调剂考生的数量及要求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
理学院各招考专业本轮次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
数学、工程管理、物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2023年4月6日0:00至2023年4月6日14:00。
2、筛选
各招生专业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初试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总体上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以上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的考生,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不同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须于4月6日14: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理学院招生邮箱(cupscience2020 163.com)和研招办邮箱(sdyzb cup.edu.cn)。
(3)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并确定的复试名单将会在2023年4月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复试前准备工作
1、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和“意向导师选择”。4月8日12:00前完成系统要求的工作。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要求如下:
⑴准考证;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⑶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⑷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1);点击下载
⑸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⑹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点击下载
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报考考生需签订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附件3);点击下载
⑻学生个人简历。
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原始材料纸质版,请在报到时上交。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六、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数学专业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10日上午8:30—12:00新综合楼A座823
(2)物理学、工程管理专业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8日14:00—21:00理学院楼B座210
(3)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8日14:00—17:00理学院楼B座301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数学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10日下午13:30—15:00新综合楼A座823
(2)物理学专业1组面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12:00理学院B座210
物理学2组、工程管理专业面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12:00理学院B座301
(3)化学工程与技术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9日上午8:00—12:00东校区东教311
化学工程专业1组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9日上午8:00—13:30东校区东教308
化学工程专业2组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9日上午8:00—13:30东校区东教309
其他事宜请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3月21日公布。
七、联系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邮箱地址:cupscience2020 163.com,010-89732280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数学系咨询邮箱:wliqunhmily cup.edu.cn
物理系咨询电话:13872000987
化学系咨询电话:13610728681
监督举报邮箱:lxyjw cup.edu.cn(理学院纪委)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理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