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23年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1996年开始招本科生;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校开始招生发展中国家中高级女官员来华攻读硕士学位;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6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9人),其中社会工作80人,法律40人,教育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男女不限。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s://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名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完全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和要求。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华女子学院(考点代码:1156)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我校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1)社会工作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
法律(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
(3)教育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教育综合(333)、学前教育学(801)
2.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条件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
九、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十、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为12500元/年/人。(实际执行以北京市教委备案通过后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
安排校本部住宿,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床位安排需服从学校学生公寓中心统一调配。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等奖励金额(特等奖为12000元;一等奖为8000元;二等奖为6000元;三等奖为2000元)。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华女子学院代码:11149
(二)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三)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全日制定向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五)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信息网公布,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招生信息。
(六)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出入或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并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100101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教务部
(三)咨询电话:010-84659610;010-84659611
(四)传真号码:010-84659610
(五)招生邮箱:yanzhao cwu.edu.cn
(六)招生网址:https://www.cwu.edu.cn/yjsc/
(七)监督电话:010—84659417
(八)举报电子邮箱:zhnzxy2022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