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及体检
(一)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核算方式及录取办法依据各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的专业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结果复核
拟录取前各招生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复核,根据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合格考生判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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