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研招学院根据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每个专业的招生指标。
招生学院对进入华北理工大学各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并参考申请材料评价结论后给出复试成绩,签署复试是否合格的意见,导师须签署是否同意拟录取的意见,并将各招生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及加盖招生学院公章的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求百分制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2:8权重加权计算,根据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本学科招生计划和各研究方向招生指标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华北理工大学公示拟录取考生如出现被取消资格等情况按如下程序递补:在满足省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公示期限要求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从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中择优推荐。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华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公布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加权总成绩;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
复试考生如有申诉应在复试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向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电话:8816006,8816008,邮箱:yjszsb ncst.edu.cn。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他事项
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只获硕士学位者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或科研项目立项或成果证书等,上述原件材料均需拍照成JPG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于复试前发送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进行,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向华北理工大学研招办提交体检报告。
严格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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