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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18 09:43:18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主干课程,并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②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见表1。


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ng

  注:跨专业报考加“★”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体育舞蹈、舞蹈项目不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须提供比赛经历或获奖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五)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三个二级学科(含三个研究方向)中设有运动项目,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见表2),其他二级学科不设运动项目。


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jpg

  表2设有运动项目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


  三、招生计划


  1.2023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1118人、非全日制暂定56人,详见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计划数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含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3年正式文件下达计划和具体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本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以我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公布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我校规定进行选择(仅限英语)。


  (3)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详情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选择北京体育大学的考生,确认手续和流程请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五、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初试和复试。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一)初试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数学(一)、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进行自命题。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可向报考点咨询。


  4.初试成绩查询: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二)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表3。


  表3加试科目


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jpg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及我校发布的相关办法为准。


  八、录取


  1.我校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如有放弃录取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造成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定向培养考生三者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等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应用心理、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2.我校2023年学费收取标准正在审批过程中,将以北京市相关部门最终核准金额为准。学费标准确定后,我校将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3.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4.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依据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5.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另行发布)。


  6.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研招办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427


  电子邮箱:yanzhao bsu.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10-62989450


  招生网址:https://zs.bsu.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