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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7 14:28:31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组织开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建议备考:


  一、我院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已于3月15日发布《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并定于4月1日—2日开展复试工作。请通过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院研招动态。


  二、做好复试前相应软硬件的配备和调试


  我院远程视频复试对考生端的要求是,考生要处于独立空间,“双机位”接入。具体来说:


  1.设备准备。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外接麦克风、音箱及高清摄像头)、手机、手机支架等。双机位设备组合见下图: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png

  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可自由移动)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第二机位从侧身后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和第一机位屏幕。


  2.复试环境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试环境相对安静和独立,防止复试现场有人进入、手机来电(可设置飞行模式)、微信和QQ视频通话等,影响复试正常进行。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请提前做好有关清场工作。


  3.网络准备。最好配有宽带网、Wi-fi、4G网络等,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同时,在复试时开启4G网络热点,以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使用。


  4.复试软件安装及调试。考生应提前安装并熟练使用浏览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学生端,若考生使用电脑,需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若使用的是手机,则手机上需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苹果手机需使用最新版本Safari浏览器,安卓手机需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考生在安装各软件及手机APP时还需保证已获得摄像头及麦克风权限。


  在复试前,我院各专业复试组会对网络远程视频复试软件进行调试,届时请考生配合参加相关调试工作(具体调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如果考生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中确有困难,请提前发电邮与我院研招办联系,邮箱uiryzb uir.edu.cn,我们会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每一位考生可以正常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材料准备


  我院2023年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需要考生自行到我院研招网下载《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定向生除外),交由工作学习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并盖章。体检可在复试结束后,考生按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定向生除外)。复试结束后,请考生把《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和本人体检报告及时邮寄至我院研招办即可,定向就业考生不用提交思想品德考核表和体检报告,但在拟录取后需要将单位教培部门盖章的《国际关系学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二份)及时邮寄至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内容以我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我院复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核,主要是运用技术平台提供方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进行,考生只需准备好与身份和资格有关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等)即可,无需提交其他额外材料。


  四、视频复试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第二机位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复试过程中,需全程清晰显示本人面容及双手,不得切换屏幕,不得离开座位,宜采用外接麦克风。考生五官清楚显露,以保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及全程实时监考,发际不得遮蔽耳朵,不得佩戴耳机,不得戴帽子、口罩等;桌面除笔记本电脑、鼠标和学院要求的其他物品,不得出现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表、手机、水杯、笔袋、鼠标垫等)。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请通过邮箱uiryzb uir.edu.cn向研招办报备正在使用的手机号。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须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