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2023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接收调剂,为规范调剂工作,特制订《外交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基本条件
申请我院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名额及要求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和计划以本办法中明确的专业和人数为准。根据各招生院系所意见,结合不同专业具体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采取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两种方式。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系统开通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信息,我院各专业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一)校内调剂
1、刑法学专业缺额3名,经济法学缺额1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国际法学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2、国际安全专业缺额3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国际关系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3、国际政治缺额1名。原报考外交学专业,未达到外交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在339-340分且外语语种与相应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根据考生个人意愿,调剂到国际政治专业参加复试。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缺额8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缺额1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二)校外调剂
1、政治学理论专业缺额5名,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8分。
2、政治经济学专业缺额3名,仅接收报考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3、西方经济学专业缺额2名,仅接收报考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西方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4、世界经济专业缺额3名,仅接收报考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世界经济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5、金融(专业学位)缺额19名,仅接收报考金融(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与我院金融(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二、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二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6、国家安全学专业缺额8名,接收报考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专业代码1402)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国家安全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36分,专业课不低于54分。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国际政治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国际政治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国际政治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2)外交学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外交学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外交学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3)科社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科社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科社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三、同一考生仅可报考我院一个调剂志愿,重复报考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初试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不能申请校内调剂其他专业或方向。
五、调出我院
(一)初试报考我院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院调剂复试的通知,请尽快关注其他学校接收校外调剂的通知。申请调剂外校的考生无需在我院办理任何手续。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复试,且被外校先于我院录取(即: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受了其他学校的拟录取通知),我院将无法录取该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我院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待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七、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和工作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招办公众号通知。
八、调剂工作监督电话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8323297;
(二)外交学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2967(只接待申诉);
(三)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