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会议精神,制定如下调剂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5.天津财经大学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计划余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
6.达到天津财经大学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因排名未能录取原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也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7.天津财经大学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8.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含二外英语的调剂考生。
11.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12.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关于调剂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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