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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11 10:24:37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是一所以外语和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有着独特的办学经验。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根本任务。


  2023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9个,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国别和区域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6个,包括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


  一、招生计划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720人(含推免以及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请参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最终确定。


  202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预计招生3人。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在复试前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须于2022年网上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计划为2023年3-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我校外语类专业复试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考核内容,相关内容可参考已出版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


  (6)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我校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考生可在自己报考专业以外的语种中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7)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交验材料详见《复试通知》)


  (8)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或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习方式与学制


  1.学习方式:专业学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为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为全日制。


  2.学制:学术学位专业及专业学位中的汉语国际教育、法语口译、西语口译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专业为2年。


  八、接收推荐免试生


  1.2023年除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原则上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接收专业和人数等信息详见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MTI)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MTCSOL)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MIB)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40000元/年/人;会计(MPAcc)全日制30000/年/人,非全日制40000/年/人。


  (二)住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年/人(住宿费用以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收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综合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4.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和发布为准。


  十、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培养单位联系咨询。


  5.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网址:http://yz.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咨询电话:010-6577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