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已出
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需要什么条件?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怎么要求的?那么接下来就由中课网校告诉大家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的要求吧~
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考全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免一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山东省核发,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9)102号人员名单为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免二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报考级别:增报专业)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某一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其他专业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官方已发布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查看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考试需要满足哪些学历要求?
答:报考二级建造师需要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怎么安排的?
答: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省份确定,但一般都在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考生需要留意各地区人事考试网官网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报名公告,以获取准确的考试时间。选择合适的报名地区及时间后,你需要根据报名成功后的考试时间安排好备考计划,有针对性地复习各科目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二级建造师什么时间报名比较合适?
答:对于想要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来说,选择合适的报名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报名时间的选择关系到备考的充分性和备考时间的分配。通常情况下,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时间会在每年的2~3月份开始。不同地区的报名时间略有差异,但大多数地区的报名时间都会集中在3~4月左右。中课网校温馨提示:如果你计划参加2024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议你在1月或2月开始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报名公告,及时掌握报名时间并做好准备。
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组织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个人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滨州市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滨州市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引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及时通知所辖企业的报考人员进行个人帐号注册和资料上传。
(二)市住建局未授权任何单位和组织从事代理报名、资格预审或者培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报考人员注意,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正常报考工作。
(三)因今年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三个科目考试顺序、时间发生变化,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长发生变化,请应试人员注意合理安排答题时间。
(四)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经查实应试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考前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后取得成绩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得资格证书(含增项)的,资格证书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3月13日-3月21日,二级建造师报名及审核期间,非特殊情况,请勿咨询、办理注册等事宜;
(六)因考试报名时间集中,咨询电话会存在呼入困难的情况,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通知,优先使用微信客服自助查询、咨询等。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省住建厅工作通知、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400-622-1873,此电话仅报名期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内容来源: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4/3/11/art_120640_10310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