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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09:42:39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生源。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2023年采取申请审核制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硕博连读


  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相关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北建大研发〔2022〕15号)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二)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


  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


  4.外语和学术水平达到《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北建大研发〔2022〕15号)相关要求。


  五、报名程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招生学科目录请见附件1)。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的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24:00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材料的清单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打印后,考生须签署承诺,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须签署意见。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相关说明(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IELTS(A类学术类)、托福、GRE成绩单等。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8.申请者个人情况和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工作介绍。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内容,格式不限。


  9.能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它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10.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11.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应含拟开展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2.硕转博申请考核表。硕博连读的考生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按照报考条件提供论文和证书的复印件。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单独制作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4)和目录页。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附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六、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学科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结合整体报名情况,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科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的组织


  申请-审核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中上旬,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具体安排。


  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硕博连读招生通知要求报考并参加考核。考生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学科发布的相关通知。


  复试期间,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基础”和“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外语基础”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写作等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以及对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


  “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知识运用能力、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学术作风以及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专业综合(含专业外语)”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七、录取


  1.依据总成绩和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在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入学时将档案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八、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相关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九、学费及奖学金


  1.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单独的博士研究生奖励政策。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3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提交相关认证报告,提供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3年招生名额。


  6.导师的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若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9.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10.若此招生章程与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an bucea.edu.cn


  公众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010-68322333

孙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010-68322520

赵老师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010-68322126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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