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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27 14:34:10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2017年,“信息网络科学与技术学科群”和“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安全学科群”两个学科群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欢迎各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招生专业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港澳台学生,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专业学习年限有所不同,见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非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招生方式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实行招考制,考试科目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学费及奖学金


  港澳台学生在学期间,可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向学校申请有关奖学金。


  五、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1、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4、5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考流程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报考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2-28555533,图文传真:00852-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进行网上(现场)网报信息确认和缴费,并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和安排参加初试。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北京邮电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方式、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请关注各报考点相关通知。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一门业务课(满分值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方式


  初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网上闭卷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都将无法录取。


  (4)体检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三个月内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肌酐(Cr)、葡萄糖(Glu)和血常规。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北京邮电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北京邮电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位授予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要求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邮箱:yzb bupt.edu.cn


  传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