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交通大学网报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3-04-25 14:57:30
上接(二)
五、诚信考试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六、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4。
联系电话:010-51688153,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 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