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2023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2月4日起)
苏州市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已于2024年2月4日起开始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如下:
一、证书邮寄服务操作流程
考生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进入“证书申领”功能模块,选择邮寄证书服务。考生按要求填写好收件人详细信息并选择采用EMS方式邮寄。证书邮寄申请提交成功后,我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EMS安排证书邮寄服务。
具体邮寄注意事项如下:
1.证书邮寄只采用EMS邮寄方式且限EMS邮寄范围内。
2.证书邮寄服务自2019年度的考试证书开始,2019年度以前的考试证书依然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
3.邮寄费用:采取到付的方式,苏州市范围内(含各县级市)15元,苏州市范围以外21元,新疆西藏24元。
4.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协商处理,我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现场领取
领取条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请注意:新版证书系统需要刷身份证,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领取地址:苏州市人事考试院(苏州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105号1楼大厅)。
现场领取时间:2024年2月4-6日(周日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未领的考生可采用证书邮寄方式领取。
文章原标题:关于领取2023年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经济(初中级)、出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内容来源: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原文地址:https://hrss.suzhou.gov.cn/szrskszl/zslq/202402/28d5d9b71da14b33ba353ee854e41f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