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湖南文理学院仅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类别、领域详见《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类别最终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湖南文理学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3-5年。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湖南文理学院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生学籍。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湖南文理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
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湖南文理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第一志愿未报考湖南文理学院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邮箱(huasyjsgzb 163.com),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7.符合教育部有关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湖南文理学院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湖南文理学院所有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33-教育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为湖南文理学院自命题考试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湖南文理学院自定,具体见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录取
1.湖南文理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湖南文理学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湖南文理学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违纪处罚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
学费缴纳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二)住宿费用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1000-1200元/人·年。
资助政策
学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优秀研究生奖励、优秀学位论文奖、国家助学金、特困生补助,设立“三助一辅”岗位等。主要包括:
注:具体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湖南文理学院不承担责任。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为方便湖南文理学院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使用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5.请密切关注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49
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186268/15292271005(肖老师)
监督电话:0736-7186028
传真:0736-718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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