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参见《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专业需求
三、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其他要求
四、复试
1.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后5小时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拒绝参加复试。
2.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3.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实施细则》。
4.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另行公布。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3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应慎重回复确认待录取,一经确认不予解除。
六、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5098033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5098430,电子邮箱:liangrh610 nenu.edu.cn
七、其他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不受理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2.我校“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单独考试”均不接收调剂。
3.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经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按照本办法参加调剂复试。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如有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6日10点前致电0431-85098033,详细沟通递交相关材料事宜。
教育学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