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等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推免生基本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原则。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推免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
2.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中国音乐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材料齐全。
4.本年度推免生接收仅限本校推免生,不接收跨专业、跨研究方向报名。
中国音乐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及人数
2025年学校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接收专业目录等可参阅“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实际接收专业及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专业及人数为准。
接收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成绩以100分制计算,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者拟接收为学校推免生。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及时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5.拟录取推免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方能正式录取。
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规定执行。
咨询及监督渠道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ccmyzb 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887669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察举报受理电子邮箱:jw64887386 163.com
其他
1.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体检审核未通过、政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5.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