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2025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学思维、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兼具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能胜任外交、外事和涉外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专门人才。经过两年系统的学习,学生应当具备如下能力: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二)深厚的法学功底。具备广博的国内、国际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卓越的涉外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达到外交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国家部委机关、涉外机构、国际组织的任职要求,
(四)突出的语言能力。至少能熟练地使用一门外语,查阅专业资料,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涉外谈判、诉讼、仲裁,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中发言。
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
(二)招生对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招生人数
32人
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
学费
每生每年人民币1.5万元。
培养方式
(一)按照学习年限要求,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加。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学位授予
通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经外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者,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